乾隆时期人口就达到三亿之多 他是怎么解决人口吃饭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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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盛世时期,最突出也最棘手的便是人口与土地的问题,其后发生的以及零星的农民起义,都是在这个问题上衍生出来的。但终乾隆一朝,国家都相对稳定,没有因为人口激增而造成政治、社会的不稳定,乾隆帝在对待这一问题上,还是颇有手段的。
其实,自康熙帝平定三藩之乱以后,人口就以呈递增趋势,人口膨胀所造成的耕地、粮食供应等方面的问题,都尖锐地摆到了统治者的面前。
人口爆炸的危机
清入关后第一次人丁统计数字是1400万(八年),十年之后的统计数字是1800万,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实行“滋生人丁,永不加赋”时,登记注册的人丁是2460万,上述统计数字,只是交纳钱粮的丁口数字,既非全部人丁数,更非全部人口数。
年间实行、地丁合一后,每五年进行一次的人丁编审已无意义。面对人口剧增所造成的压力,清朝统治者迫切需要掌握人口的实际数量,以便调剂粮食,储备赈荒。乾隆六年(1741年)所进行的第一次人口统计数字是14341万,突破了以往任何官方统计数字。
乾隆八年(1743年)的统计数字是16445万。此后人口一直以接近13%的增长率递增,到乾隆三十年(1765年)人口突破2亿,至乾隆六十年(1795年)已接近3亿,人口数量超过历史任何一个时期。
面对“每岁户口孳息”“民间谷价,有增无减”清统治者“焦劳宵旰”。在粮价上涨的背后是地价上涨,以及地少人多而造成的一系列社会问题。
奖励垦荒
乾隆五年(1740年),清廷下达鼓励开垦边角畸零地亩的谕令,其谕曰:“各省生齿日繁,地不加广,穷民资生无策。向闻边省山多田少之区,其山头地角,闲土尚多,或宜禾稼,或宜杂植,嗣后悉听该地民夷恳种,免其升科,并严禁豪强首告争夺,俾民有鼓舞之心,而野无荒芜之壤”。
为保证“免其身科”的执行,经过户部议复、乾隆帝批准,颁布了免于征收钱粮的标准:
直隶省二亩以下不成丘段的土地;山东,中等地一亩以下、下等地二亩以下及山头、滨河的零星地;河南,一亩以下的上等地、五亩以下的中等地;山西,十亩以下的不成丘段的瘠薄地;湖北旱田二亩以下,水田一亩以下;江苏荒山贫瘠地及不成丘段田埂、沟畔地;安徽一亩以下的水田及二亩以下的旱田;福建一亩以下的零散地;浙江不成丘段的瘠薄地;湖南水田一亩以下,旱田两亩以下;四川上等地五分以下,中等地一亩以下;陕西山头荒地,地角不成丘段地;甘肃山头地角荒地;广东山梁瘠薄地;云南硗薄地;贵州山头地角零地;广西水田一亩以下,旱田三亩以下。
辽阔的边疆地区为剧增人口提供新的栖息之所。尽管自清初以来历代统治者对满族发祥地东北实行封禁之策,禁之汉人移居东北。实际上是禁而不止,山东、河北失去生计的农民从海上或从陆上闯入关东。至乾隆时期,清廷迫于人口压力,进一步放松关禁,乾隆为此发布上谕:
“盛京可耕之土甚多,畿辅山左,无业穷民,咸耕艺安居,久之悉成土著,日积日多。虽于本地淳朴古风有碍,然太平日久,户口繁孳,藉此以养无数穷民,故向有禁之子例,而未曾严饬也”。
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乾隆帝再次重申:“山海关、盛京等处,虽旗民杂处,而地广土肥,贫民携眷出口者,自可藉资口食,即人数较多,断不致滋生事端”。至十七年(1812年)据官方统计数字,辽宁、吉林、黑龙江的耕地达二千二百九十万亩,较之清初增加了二千万亩。
蒙古地区也有汉民大量涌入,“沿边内地民人前往种植,成家室而长子孙,其利甚溥”。蒙古王公“或招募民人为伊开垦,或雇觅佣工”;清政府将官有牧场余地招民垦种,“每五顷为一分,各量资本,或一户认种一分,或数人合种一分”,这些措施进一步刺激汉民到口外谋生。至乾隆中叶,汉民增加到五十万以上,初年增至88万,内蒙成蒙汉杂居的半农半牧区。
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清廷收复台湾之后,福建、广东一带人民渡海私入台湾谋生者日多,乾隆九年(1744年),清廷作出凡去台湾者一律编入保甲、凡在台湾有田产者可把内地的祖父母、父母、子孙接去抚养的决定。“漳、泉、粤民”。
自雍正年间实行以后,“凡土司之新辟者,省民入居,垦山为垄,列植相望”,乾隆平定大小金川后,该地有13万亩土地被汉民垦种。
乾隆年间开拓天山南北以后,在清政府的鼓励下汉民去伊犁、乌鲁木齐、哈密一带屯垦者日多,按照规定:“呈垦者每户给地三十亩,并给予农具、种子、马匹,六年升科,如力能多垦者,取结给照,永为己业”。“内地之民趋之,村落连属,烟火相望,巷陌间牛群,皮、角、毡之所处,商贾辐辏。至于绍兴之酒、昆腔之戏,莫不坌至”。
内地居民向边疆地区的流动,不仅基本上解决了人口剧增说造成的土地压力,缓解了因土地兼并自耕农沦为流民所造成的危机,也加速了边疆地区经济的发展,密切边疆地区与内地的经济、文化联系。
推广高产作物
为解决近三亿人口的吃饭问题,玉米、白薯这两种产于美洲的高产作物在乾隆时代得到推广。白薯生命力强,耐干旱,耐水涝,盐碱地也能存活,抗虫、抗灾,产量极高。“上地一亩约收万余斤,中地约收七、八千斤,下地约收五、六千斤”。
乾隆初年,白薯从福建、广东传至北方,福建人陈世元去山东,见该地因旱歉收,便将白薯的种植技术传播到山东胶州。此后,陈世元之子陈云又将薯种运至河南朱仙镇及北京一带栽种。直隶无极黄可润从原籍福建带来薯种在当地试种,结薯甚多。
山东布政使李渭,总结在北方栽种白薯的经验,撰写《种植红薯法则二十条》;山东按察使陆耀刊印《甘薯录》详细介绍种植方法。乾隆帝在看到陆耀写的《甘薯录》后,令刘峨、河南巡抚把此书广为传播,劝谕民人广为栽种。在清政府的大力推广下,白薯在山东、直隶、河南、陕西等省得到广泛种植。
玉米适宜在山地种植,在鼓励开垦山头角地的谕令推动下,广泛种植。四川、陕西、湖北、湖南、广西、安徽以及华北等地“延山漫谷,皆种玉米”,“土人皆称为六谷”。至乾隆中叶,玉米、白薯成为主要食品,穷山深谷,“全赖包谷、薯芋、杂粮为生”。
输入洋米
为解决人口剧增所引起的粮食短缺、平抑粮价,清政府鼓励从、安南进口大米。乾隆七年(1742年),福建、广东商船在返回时带回大米六万六千余石。为了鼓励外洋货船贩米入境,乾隆特下谕旨:
“自乾隆八年为始,嗣后凡遇外洋货船来闽、粤等省贸易,带米一万石以上者,著免其船货税银十分之五,带米五千石以上者,免其船货税银十分之三。其米听照市价,公平发售。若民间米多,即著官为收买,以补常设等仓。”
同时,清廷又鼓励去暹罗打造船只的中国商人返回时购米装船,一举两得。乾隆在上谕中明示:“暹罗产米甚多,向例原准贸易,向来获利甚微,兴贩者少。今商人等探听暹罗木料甚贱,易于造船,自乾隆九年以来,买米造船运回者,源源接济。”
从乾隆十六年(1751年)起,准许商人自备资本,购米入境,并规定“数在二千石以内者,循例由督抚分别奖励;如运米二千石以上者,按数分别生监,民人,奏请给顶戴”。在清政府的鼓励下,东南亚的大米源源输入闽、粤。
尽管清王朝遇到了前所未有的人口压力,但由于边疆地区的开拓为剧增的人口提供新的谋生地区,不仅解决了人口压力所酿发的危机。而高产作物的推广及洋米入口的提倡,则使得中国最后一个承受住了人口膨胀的压力。要知道,封建小农经济时代,要想让三亿人吃饱饭绝非易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