怜香惜玉:咸丰帝选秀女遭抗拒内幕
历史典故 2017-05-16 07:13历史记录www.qiwenkd.com
咸丰帝选秀女遭抗拒内幕清朝皇帝嫔御的主要来源,是选秀女。选秀女每3年举行一次。清制,所有年纪在13至17岁间的八旗满洲女子,都要按年度向户部呈报备案。


过了17岁,就算逾岁了,可是,如果女子过了20岁,还未经验看,也不许嫁人。只有经过验看,未被相中,被撂牌子后,才可自由嫁人。
选秀女还有一个记名制度。经过初选而被记名的秀女,还要复选一次,未复选前,不得私下自由聘嫁。秀女记名期为5年,记名期间,每月给以银两,其数目,三品以下人员之女记名,每月给银1两,复选如再落选,才可嫁人。

如果记名过五年才退名,另外加赏银20两。记名秀女如果久不复选,过了5年,仍未得到关于某女退出记名的明文,那只有终身不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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