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对失贞女性的性虐待,揭秘明清时期残忍的女子骑木驴
性虐待自古有之,而如今已经发展成为了一种关于性的文化产物,也变得不仅仅是男人对女人的性虐待。而在中国古代,对于那些失贞的女性往往处以极大的罪刑,更是要在牢狱里受到衙役们的性虐待才可以被处刑。古代女子刑法惨无人道,其中以明清时期盛行的女子骑木驴最为出名。
一、骑木驴性虐待的全过程
骑木驴是一种针对女性犯人的酷刑。所谓木驴,其实就是一头用木头做成的驴,木驴背上,竖着一根大拇指粗的尖木桩。当女犯被强行按坐下去时,那根尖木桩就直直地刺进了她的下身。而且,随着木驴的走动,那根尖木桩也一伸一缩,直弄得女犯下身鲜血淋漓,痛 到撕心裂肺。
是古代专门惩治那些勾结奸夫谋害亲夫的女人所用的酷刑。据《二十四史演义》说,明末的骑木驴是这样的:先在一根木头上竖起一根木柱,把受刑的女子吊起来,放在木柱顶端,使木柱戳入阴道内,然後放开,让该女身体下坠,直至木柱「自口鼻穿出,常数日方气绝」。
被判死罪的女犯定谳以后,她的全身衣裤将被完全剥光,在验明正身后,衙役们将女人捆绑妥当,便可将她的双腿分开,阴户对准那根驴背上的粗木橛直插进去。
接着,用铁钉把女犯的两条大腿钉在木驴上,防止其因负痛而挣扎。最后,由四名大汉抬着木驴上的女犯游街,整个示众程序便告一段落。整体而言较明清时代的木驴刑具简单,行刑过程也较不繁复,而且通奸的女子还要被游街示众。
游街时,木驴上的两根木橛会一上一下交替插入女犯的肛门和阴户,引发一种极为残酷,类似轮奸的痛苦感觉,运动时,木橛最深可进入女犯身体多达七至八吋(换算公制18至21厘米)的深度,使其感到一种身体将被捅穿的极度强烈的恐惧与刺激,由于女犯的双腿被分开固定在驴背的两边。
使她们完全无法藉由夹紧大腿缓解每一次抽插的威力,只是造成体力无谓的消耗,并让位于身体重心的前后两个孔穴受到比一般性行为强劲许多的刺激,许多身形较为娇小的女犯,甚至因为木驴捅刺的力道过于难以承受,而在游街的半途大便失禁,有的甚至直接死亡,非常恐怖。
二、宋元时代的简式木驴
据历史记载,第一次在妇女犯罪时使用木驴,时间大约在两宋之间。初期的木驴虽然构造相对简单,但由于古中国地域的广大,仍可以考据出许多种样式。
在宋、元期间,通用的一般是最简单的木驴原型,通常是一面圆长型的木板,下面安装有四条支撑的驴腿或滚轮,如同一张普通的条凳。所不同之处,首先是其表面并不平坦,而呈现一定的弧度,类似驴背的形状;另外于长木板正中间,安装一根约二寸粗、一尺余长的圆木橛子向上直竖,象征驴球,因而一般称呼此类刑具"木驴"。
被判死罪的女犯定谳以后,她的全身衣裤将被完全剥光,在验明正身后,衙役们将女人捆绑妥当,便可将她的双腿分开,阴户对准那根驴背上的粗木橛直插进去。接着,用铁钉把女犯的两条大腿钉在木驴上,防止其因负痛而挣扎。最后,由四名大汉抬着木驴上的女犯游街,整个示众程序便告一段落。整体而言较明清时代的木驴刑具简单,行刑过程也较不繁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