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台上的裸身女孩裸照热传网络引发争议(组图)
※奇闻提要:
此照片选在网易论坛“泡鱼儿的博客”
关于阳台裸身女孩的报道,4天前我就看过了。当时还将网址发给大话教育的坛友们,让他们看看可否能成为素材。毕竟,两个孩子的命运也关乎教育。但今天我的文章中裸身女孩却不是重点,而是拯救裸身女孩的网友。因为,救助裸身女孩的网友总让我联想起太多的事情。
首先说说古人。我想起了曾读过的清代张惠言《周维城传》传中关于道德行为的记述。“吴翁者,徽州人,贾于富阳。每岁尽,夜怀金走里巷,见贫家,默置其户中,不使知也。”
大意是,吴老先生在外地经商,每到大年三十的时候总是怀揣着金子走在街巷中。看到谁家贫穷,就默默地放在贫穷人家的门前,并且不让他们知道。说完这段意思,大家也就明白了我的意思。帮助一个人,是否应该大张旗鼓?我不否认你救助的正确性,但道德恒置于人的心中,是否将其放在阳光下曝晒就是证明你有道德?
说我大学时的师弟师妹的一件事。10年前,一大四的学妹告诉我这工作数年的老学长一件事情,他们去了一个贫困县的中学做了义工。我说好啊,她却说,你知道吗,在临行一天晚上,他们出钱买了一只羊,在欢歌笑语中度过一整个夜晚。她还很不解地说,他们竟然把这种消费当成了对当地人的施舍,在施舍中得到一种变态的感觉。我听后,默然,这个师妹了不得。
而今,我们看了那两个阳台裸身女孩家中的照片。那是一个贫穷,但是自食其力的家庭,他们考拾荒为生,并能供养两个女儿上学。当网友们的救助物资留下后,男主人的脸上虽然留下的是感动,但我不知他心中会不会有“食嗟来之食”的斗争。这个家庭真正需要的是精神上的养分,需要的是有义工一样的人定期关心与帮助那两个孩子,让她们在成长中了解到这个家庭不能给予她们的一些东西(如裸身在阳台有伤风化)。
接着说说凯文·卡特,他是1994年普利策新闻奖的获得者,他拍摄的一张苏丹小女孩的照片在各国人民中激起强烈反响。那张照片传遍世界后,人们在寄予非洲人民巨大的同情的同时,更加关注那个小女孩的命运。成千上万的人打电话给《纽约时报》,询问小女孩最后是否得救。
而与此同时,来自各方的批评也不绝于耳,甚至是在凯文·卡特获得大奖之后。人们纷纷质问,身在现场的凯文·卡特为什么不去救那个小女孩一把?就连凯文·卡特的朋友也指责说,他当时应当放下摄影机去帮助小女孩。
凯文·卡特获普利策奖两个月后,在约翰内斯堡死于二氧化碳中毒,一次明显的自杀行为——他在汽车的排气管上套了一截绿色软管,把废气导入车内。人们在他的座位上找到一张纸条:“真的,真的对不起大家,生活的痛苦远远超过了欢乐的程度。”
襄樊网友其实不必像凯文·卡特那样处于痛苦之中,因为他们用自己的行动救助了那个贫穷的人家。但他们忘了一点,他们将照片公之于众,甚至是网上。
试问,这是否侵权,侵犯肖像权,侵犯隐私权?等到女孩长大后,她们会不会因为这些照片而受到自身发展的制约?会不会走到哪里都会被人们称之为“阳台裸身女孩”而感到自卑?会不会等她们懂得法律后来起诉未经她们同意就将她们的“裸照”发在网上的网友?
我不敢去想,但我想到了一个新闻摄影上的术语,“摄影者不需要靠别人的悲哀和疼痛生存”。我们的网友不是记者,他们可能不懂得法律,但就这一点,他们早晚有一天会因此事向女孩道歉!因为,你们给女孩未来带来的痛苦,会远远超过她们得到的快乐。
道德真是个奇怪的东西,也许当它需要拿出来加以证明的时候,道德就成了一个弱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