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兆明曾因盗窃罪被判4年,出狱后糟蹋女性导致死亡
覃兆明出生在湖北省荆州市的松滋市,他曾犯过许多重罪,也进过监狱,他的罪行涉及到了抢劫、盗窃、强奸等多项大案件。犯罪经查明属实,严重触犯法律,于是他成了荆州市公安局的重点关注对象。这就是犯罪分子覃兆明。
覃兆明是湖北省松滋市人,1974年出生。家里生活条件不太好,所以也没有读多少书,文化水平不高,只有小学文化水平。早年,为了谋生,他既在乡下种过田,也外出去广东打工赚钱。娶了一位妻子,只是后来妻子离开了他。后来他变成一个违法犯罪的人,做了很多坏事。
坏人都有变坏的原因,没有谁一生下来就会违法犯罪,就注定这一生是坏人。一般的犯罪分子都有他的原因。而覃兆明也不例外。早年,他也是一个外出打工的好青年,积极向上的赚钱过生活,内心善良还会做好事。只是他的生活发生了一些变化,导致了他也变了。
打工赚钱收入很少,他的妻子很早就离开了他,这给他的生活带来很大的打击,他的精神一下子就崩溃了。生活消沉,内心开始变得阴暗,开始有报复的可怕心理。还有一点,他爱喝酒,每次作案也都有喝酒,在神志不是特别清楚的时候,容易控制不住自己的行为。
在之前,他因为犯过几起盗窃罪而被判了4年刑。出狱以后他就开始改过,前往广东打工,靠做苦力打零工赚些小钱。外出打工期间,他的妻子离开了她,自妻她的子离开了他,他犯罪的脚步就没有停下来过。并且他转移了的方向,他开始走向了犯罪的道路了。
他大多数伤害糟蹋的都是女性,可能是因为对妻子怀恨在心,所以产生了仇视女性的阴暗心理。他在车站附近,掐住一位女性的脖子,使得那位女性无法动弹。覃兆明将她带到了一条没有人的小路,对她实行了糟蹋。对那位女性造成严重的伤害,最后呼吸阻塞导致死亡。
一天晚上,他骑着摩托车跟着独自回家的女性,下车后突然用手掐住那位女性,后又糟蹋了她,在她昏迷后还抢了她身上的钱、手机。这位女性的精神、财产都受到了损失,最重要的是她的身体受到了严重的伤害,这是任何东西都无法弥补的。
在广东打工期间,覃兆明又因为犯抢劫罪被抓捕入狱,在警方查案期间发现了他的指纹和之前多起糟蹋人案件的凶手指纹十分吻合,于是展开了大调查。将之前案件证据等都翻出来重新查看,又对覃兆明进行审问。发现都是覃兆明一个人做的,最后将他判刑,实施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