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常德集体自杀事件,一家18口维权失败喝农药自杀
只有在历经绝望的时候,人才会想到自杀身亡,而7.1常德集体自杀事件震惊了世人,到底是什么让这一家18口人走向绝望,走向集体自杀的道路!?这一切都是来自维权失败,他们只是想维护自己的权利,可在维权路上一再艰辛,最后以自杀相逼,走上了极端的道路。
7.1常德集体自杀事件
在2011年,常德市检察院门前有一家18口公开宣布集体自杀,这个家庭年纪最大的有84岁高龄,而最小的仅仅只有6岁,任谁都以为他们只是以死相逼,可没想到,他们还真就把剧毒的农药给喝了下去。算起来这已经是他们的第二次自杀了,第一次是在常德市政府门前有3人服毒,不过所幸的是没有人伤亡,全都抢救了过来。
集体自杀真相
这一家18口声称“德市检察院抢了我们的物,汉寿县法院夺了我们的房,他们一个是虎豹一个是豺狼”他们都是常德市汉寿县酉港镇居民,1994年,家族的长子陈东红背着4个弟妹将共同所有的房屋产权证作借款抵押,贷款购买点焊机,但在交易途中被常德市检察院扣押,致使他无力还贷。两年后,汉寿县法院强制执行,收回房屋。陈家6户18人从此流离失所,15年申诉无果,所以才发生了7.1常德集体自杀事件。
集体自杀的死亡方案
死亡的方案本来制定了两套:一是从常德大桥上集体跳河;二是到常德市检察院门前集体服毒。前者考虑到父母及舅舅年迈,上桥不便,遂被取消。之所以选择后者,是因为他们认为,导致这个家族灾难的祸源正是检察院。
一家18口的维权之路
【作废的房产证】
1996年4月,陈家五兄妹向汉寿县房产局申请办下5个房产证,但汉寿县法院强制执行后两天,汉寿县房地产市场管理委员会发出声明,这5个房产证作废,7.1常德集体自杀事件就此拉开了帷幕。汉寿县法院坚持NO0011139号房产证具有法律效力,该证却遭人涂改。廖吉昌最早发现这一迹象。老人1997年被汉寿县纪委抽调搞行业作风评议。他说:“当时房产局为了收费,有的办了假证,让我们深入一查,结果发现陈东红借款纠纷中有6个房产证,陈东红用作抵押贷款的房产证明显是经过涂改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