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起义军领袖:窦尔敦的生平事迹简介
(1683~1717),河北省献县人,原名窦开山,乳名二东。他上有长兄,排行第二,长得,故又叫窦二敦。他出身贫苦,其父窦志忠系(公元1368-1644)末年农民起义军部下的将领。为侠义公案小说《施公案全传》和《彭公案》、京剧《盗御马》和《连环套》中的豪侠。最后被清政府处死。
关于窦尔敦这个人物,在清代正史中两大基本史书《》和《清实录》中都没有记载,只是国民政府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明清史料》及《古城瑷珲》和《献县志》等地方志中有文字涉及。
窦尔敦从十五岁开始,就为地主扛活种田为生。一次,他在集市上见数名流氓欺侮一老一少卖枣者,欲打,被一老者阻挡,此人是流落民间的一名起义军头领。他深爱窦的为人,便出手将流氓打倒,收窦为徒,授艺三载。后来,窦尔敦杀死的知县父子,为躲避官府缉拿,流浪四方,遇静慈和尚,学得软、硬气功、轻功和护手双钩等技艺,武功大大长进。不久,他回到家乡举起义旗,招兵买马抗统治。出家后江湖人称"铁罗汉"。
公元1713年,窦尔敦率部劫了大名府(今河北省境内)运往京城的十万两官银。
清政府上下大为震惊,兵部大臣彭朋被革职。彭朋手下护卫黄三太为捉拿窦尔敦,以比武之名约窦前来较量。比试时,黄三太违背"不用暗器"之约,暗发金镖伤了窦尔敦的左膀,窦尔敦负伤逃脱。
后来,清军多次围捕,均未能将他拿获。窦尔敦深感他活动的河北省河间、献县一带无险可守,非久留之地。于是率部攻下河间府,夺取了河间府的印信和大量辎重,然后进入河北省燕山山脉,在一个名叫连环套的地方安营筑寨,同清廷抗争。这时他的义军已经发展到了一万余人。有一次,清太尉梁九公乘御赐骏马至围场行猎,窦得知后,只身下山,潜入梁营中盗走御马。
清军几次攻打窦寨未能奏效,于是拘捕了窦尔敦的母亲,并张贴告示称如窦尔敦不投案即杀其母。窦尔敦乃孝子,为救其母,自缚投案。其母责备他作了糊涂事,撞墙自尽。窦尔敦悲痛万分,挣断了绳索与差人搏斗,腿部负伤遭擒,1930年南京国民政府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明清史料》中有关处决窦尔敦的文字:
1、"五十六年七月二十七日巳时,所题,步军统领隆科多拿送大盗窦尔敦等,照例即行正法一疏。上曰:'窦尔敦、王四老公行劫年久,甚为凶恶,杀人亦多。平人杀人三口,尚且凌迟,此为首者,亦当凌迟。本发回,着隆科多会同三法司议奏。'"
2、"康熙五十六年九月二十日,又覆请尊遵旨会同步军统领隆科多,将行劫年久,极其凶恶之贼窦尔敦拟即凌迟一疏。上曰:'事着依议。此案内庄头王六,系梁九功家仆,何以做钱粱庄头?将王六挑去脚筋充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