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秀全为管理妃子 发明一种刑罚比人彘还残忍
众所周知,古代的酷刑特别有名,各种各样让犯人生不如死的刑罚数不胜数,其中最为人们熟知的就是凌迟与人彘,前者是用小刀将犯人,后者则是将一个人变成猪的酷刑,虽说过程不一样,但其残忍程度绝对是有的一比的。但今天小编却要向各位读者介绍另一种刑罚,可以说此刑罚的恐怖程度与凌迟人彘比起来都不遑多让,而它就是——点天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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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点天灯,即用麻布将犯人的全身包裹完整,紧接着再放入油缸里浸泡。 到了晚上,行刑者会把周围的百姓叫来围观,等到围观群众聚满时再将油缸中的犯人带出,将其拴在一根高高的木杆上,从脚上点燃,受刑者不仅要忍受身体上的痛苦还有遭受百姓的奚落,而经受此刑罚的人远远看上去,就像一盏灯一般,故被称为点天灯。
1851年领导发动反清的金田起义之后,占领了江南很多省,不久便在南京建都,称天京。但是自从建都之后洪秀全就基本窝在他的皇宫当中当宅男,也很少理朝政了,整日贪图享受,过着纸醉金迷的生活,比清政府还腐败,还。甚至洪秀全还主张把“”列为禁书,后来因为等实力派的反对,洪秀全才做出让步,同意将“四书五经”经过修改之后才可以流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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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占领南京这座大城市后,整个太平天国领导层一下就懈怠了下来,不允许百姓男女结婚、同住。但是,洪秀全、杨秀清等上层却开始,网罗美女,争权夺利。创业初期,那种视死如归,势如破竹的气势荡然无存。最后为了争权夺利,为了美女,竟然发生,将太平天国大部分的骨干基本上被杀光。
据记载,洪秀全有两千多个妃子,而为了管理这些数量庞大的妃子队伍,洪秀全也实行处罚,1857年出版的《天父诗》,记录了洪秀全对“娘娘”们的处罚,包括“三年不发新衣”、罚饿、关黑屋子、杖责、砍手足、“煲糯米”(点天灯)、砍头等等。而诗中提到“爷爷怒养杀三人”,其实1857年之前,就有三位“娘娘”被洪秀全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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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天父诗》中,洪秀全不厌其烦地劝说、告诫乃至央求自己的女人们,要“面情欢悦”,对他实行微笑服务,甚至用酷刑相威胁。由于自己生殖能力下降。在11年的天京帝都生活中,他的两千女人只为他产下七个孩子,所以后来洪秀全因为这些种种全部都算到他的那些后宫娘娘身上了,残酷的对待他的女人。
天道有轮回,善恶终有报。享尽了荣华宝贵的洪秀全最终了遭到了报应。1864年6月,在湘军的隆隆炮声和后宫女子的嗟怨声中,不得不丢下他那千百个娇娘粉黛,自尽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