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密:古代击鼓最早不为鸣冤
考古发现 2017-05-16 06:45考古学家www.qiwenkd.com
近日,西南检察系统首个检察简史展览馆在长寿区人民检察院开馆,对中国以及世界检察制度进行系统展示,也介绍了中国古代独特的法律监督体系。
在我国,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对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对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监督等职权。那么,在没有检察制度的古代,官员如何审案?老百姓又是如何打官司的呢?
击鼓不为鸣冤 是县太爷下班铃
“我们经常在影视剧中看到击鼓鸣冤的情节,便以为在古代,打官司就一定要击鼓鸣冤,事实并不是这样。”昨日,晏晶告诉笔者,衙门前所设的鼓原本是用来宣告县太爷下班的,相当于下班铃,到了明清时期才作为紧急情况下来不及写诉状的百姓鸣冤使用。
晏晶介绍,清代老百姓报案,一般程序是直接向官府递诉状,“击鼓鸣冤也被称为登闻鼓,指老百姓有重大冤情通过正常程序得不到昭雪时,找上层官府或权贵伸冤。”
晏晶说,清朝有规定,只许击鼓鸣冤不许拦车诉冤。咸丰时期,皇帝从西陵回京,有当地妇女希望减免粮租就拦驾呈诉。因为兵丁拦阻引发冲突,妇女们拿石头掷打兵丁。后来,此事为首的张伊氏,以“妇女犯殴差哄堂罪”,被发配边疆驻防地为奴。
上一篇:揭秘:古代人是如何“闹洞房”的?
下一篇:揭秘:古代太监被阉割后如何上茅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