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恐怖!这就是满清的监狱与酷刑 一眼难忘
有钱的犯人享有单间,可以娱乐,可以有仆人照顾,可以享受任何奢华的生活,链子和脚镣从他们身上取下,过堂的时候再戴上。但穷人没有钱向看守行贿,他们的处境就非常不幸。不仅不会减轻所受的惩罚,而且要遭受更多的酷刑。犯人要出钱买烧纸,即向监狱之神献祭,这是看守榨取犯人的手段。为达到此目的,犯人可能被捆起来或吊起来鞭打。晚上,他们被绑在板子上,脖子,手腕和脚腕浸在污秽之中,老鼠啃食他们的躯体。
双层门一打开,我们两三个人便冲进屋内。屋内的恶臭几乎让人无法忍受,而那情状则无法让人再看第二眼。屋子中央躺着一具尸体,上面唯一新鲜部位的胸部已经被老鼠吃掉。尸体周围及上面是一群腐烂的人,他们居然还活着。那惨状让人终身难忘。他们是骷髅,不是人。
关于站笼酷刑:
让囚犯站在盛有石灰的木桶里,将其慢慢烧死。具体做法为:在一只高于人体的大木桶内放入一定量的石灰,石灰上面要铺六至七块砖,犯人站在砖头,并将头探到一个仅有一个头大小的圆盖外面。囚犯的四肢当然要被束缚住。犯人脚下的砖头会被撤掉一块。同时,木桶里会倒入一定量的水,接着水就会沸腾起来,并发出呛人的气味。周而复始,使犯人接近死亡边缘。等到最后一块砖被撤掉时,囚犯的脚烧烂,而石灰水也将没过他的头顶。
美国传教士和游记作家亨利·马丁·菲尔德长期在东方游历,在《从埃及到日本》一书中,提及了清朝法官对犯人采取的刑讯逼供:
大厅里有两个圆柱。这两个人都跪在地上,两只脚缚在一起,动弹不得。先把他们的背部靠到一根柱子上,用小绳扎紧脚大拇指和手大拇指,然后用力拉向后面的柱子,绑在上面。这立刻让他们痛苦万分,胸部高高突起,前额上青筋暴跳,真是痛不欲生。
关于灭九族:
如某人犯法,其父母和祖父母若健在,那么祖孙三代要一并治罪。1873年,在北京发生了一起非常令人震惊的事件。有一名中国人被证实盗掘了一位皇子的坟墓,劫走了棺材里的金银财宝。没有任何证据证明犯人的其他亲属参与此事。然而最后的处理结果是,犯人整个家族上下五代,包括一名90岁的老人和一个不满两个月的婴儿,都被处了死刑。罪犯和他的父母被凌迟处死,其他的男人被砍头,女人则被绞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