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加大对科技创新主体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
光明网北京7月14日电 记者梁捷14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在京召开的“检察机关依法保障和促进科技创新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检察机关将加大对科技创新主体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重点对涉及高新技术、关键核心技术,事关国家和社会利益,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健康,以及网络侵权、跨地区跨国境有组织侵权等严重侵权犯罪,开展重点打击和专项整治。
据介绍,最高检日前制定并印发《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科技创新的意见》(下称《意见》),对各级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科技创新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
《意见》指出,要强化对涉及知识产权案件的法律监督,重点突出对涉及知识产权案件的刑事立案、侦查、审判以及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要推进知识产权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设,重点提出推动实现涉嫌侵权假冒犯罪案件“网上移送、网上受理、网上监督”,建立行政执法与司法优势互补、有机衔接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要加强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对于重大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重大妨害科技创新职务犯罪案件实行挂牌督办。
《意见》指出,要依法惩治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审批、监管、执法司法等职权妨害科技创新发展的贪污、受贿、失职渎职犯罪,特别要重点查办创新驱动、转型发展中不作为、乱作为,特别是国家工作人员违反科研规律干预科研活动,导致重大科研项目流产,造成重大损失的失职渎职犯罪,以及泄露国家重大科技秘密的犯罪。要依法查办危害科技创新发展公平竞争环境的行贿犯罪,促进形成有利于激发科技创新活力的公平竞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