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正式印发网约车驾驶员违章记分管理办法
今年5月,广州市交委曾就《广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违章记分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次正式印发的办法在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作了微调,如将记分周期从“每年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调整为“每年8月1日至次年7月31日”。
记者从市客管处了解到,截至9月20日,全市已核发网约车驾驶员证约5500张,网约车车辆运输证8000余个。根据规定,同时获得网约车驾驶员证、网约车车辆运输证以及网约车平台经营许可的“三证合一”的驾驶员才可进行营运。今后,目前持证上岗的5500名网约车驾驶员还将根据自己的驾驶行为受到市交通部门的“记分管理”。
该办法规定,市城市客运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市网约车驾驶员违章记分日常管理工作,并直接对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的网约车驾驶员的违章行为实施记分管理。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从化区、增城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网约车驾驶员的违章记分管理。
重视保护乘客个人信息安全
管理办法规定,依据网约车驾驶员违章行为的严重程度,单次记分的分值,分为20分、10分、5分、3分、2分五种。其中,未取得网约车运输经营许可、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等证照不全的情况都将被单次记20分。而违法使用或者泄露约车人、乘客个人信息的,也将受到单次直接记20分的处罚。
对于乘客较常投诉的驾驶员服务违规行为,该办法进行单次记10分的处罚。具体包括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途中甩客、故意绕道行驶、违规收费、未经约车人或乘客同意无正当理由未按承诺到达约定地点提供预约服务等行为。
此外,对于近期媒体曝光的部分网约车占用巡游车专用候客通道、冒充巡游车站点轮排候客等违章行为,该办法将对驾驶员单次记5分。在载客状态时承接其他预约业务的驾驶员同样将受到单次记5分的处罚。
记分满20分须“回炉重造”
根据办法,记分满20分的网约车驾驶员须重新参加从业资格考试。市交通部门表示,接下来会按照正式办法的要求,做好计分达20分驾驶员的学习教育培训工作。
根据具体记分办法,每个记分周期内记分累积计算,一个记分周期期满时,累积记分10分以下的,记分分值自动清除;累积记分达到10分(含10分)以上不足20分的,驾驶员参加完成18学时专项继续教育后,该周期内的记分分值予以清除;累积记分达到20分及以上的,驾驶员参加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全国公共科目和区域科目基础知识考试合格后,该周期内的记分分值予以清除。对于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再次达到20分及以上的,除参加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全国公共科目和区域科目基础知识考试外,还须参加区域科目应用能力考核。
对于记分管理办法的实施,从事网约车经营的杨先生认为对目前已经持证上岗的驾驶员影响不大。他指出,目前网约车经营的门槛主要体现在对车辆和驾驶员证照的要求上,已经拿到资格证的同行迈过了这个门槛,获得了竞争优势,也会更珍惜这个从业资格。“新的管理办法对无证营运的驾驶员又增加了一道约束,希望能对浑水摸鱼的人起到更强的震慑作用。”
今后,广州市网约车驾驶员的违章行为将被有关部门实行“记分管理”。9月19日,广州市交委正式印发《广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违章记分管理办法》。其中,违规收费、故意绕道等行为单次记10分,泄露乘客个人信息单次记20分。一年内累计满10分须参加完成18学时专项继续教育,满20分须重新参加从业资格考试。(记者 滕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