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线江景”不再建超高建筑
近日,广州市国土规划委发布了《广州市建筑景观设计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这也是广州首个关于建筑景观的精细化指引。根据《指引》,广州提出要打造层次丰富的城市天际线,滨江建筑前低后高,未来“一线江景”地块不能再建高楼。《指引》还提出,鼓励办公商务区建筑适度开放首层空间,设置咖啡厅、餐饮等;建筑物不宜采用镜面反射玻璃或抛光金属板等材料,采用黑色、暗红色等暗色调材料作为建筑主色调的应审慎,避免出现奇奇怪怪的建筑。
在实际应用中,该指引如何发挥作用呢?市国土规划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该指引作为指导城市设计、编制城市设计导则的指引和政策依据,在用地设计条件、规划审批阶段中对建筑方案进行引导,并组织制定城市重点风貌保护区域巡查制度,发挥规划引领作用。也就是说,不符合指引的单体建筑方案,很可能不能通过审批。同时也鼓励地区规划师或规划团队委员会,与政府、城市规划管理单位、业主单位、建设单位、建筑设计单位、公众进行协同参与城市公共空间、建筑景观设计,落实建筑景观设计指引中设计理念和基本导向要求。
亮点一 临江一线建筑不能过高不能出现“屏风式”建筑
指引中提出,要以总体城市规划为纲领,以城市设计为支撑和抓手,从中微观层面优化城市形态,进一步提升城市空间景观品质和建筑整体水平,打造宜居城市人居环境,提升社会对于美好生活的获得感,将广州打造成“岭南特色,国际品质”的国际商贸中心和枢纽型网络城市。
指引内容包括:继承传统特色,塑造依山、沿江、滨海的独特城市风貌;构筑整体而富有活力的城市街景;致力打造精致而协调的建筑场地;构建安全舒适、通达的步行系统;创造高品质的建筑文脉氛围;引导规范的建筑标识、招牌、广告牌设计;提升光环境设计缔造品质城市夜景在内的共7类16项。
珠江穿城而过,自古以来形成了广州极具特色的山水格局。指引中要求,要打造层次丰富的城市天际线,通过簇群式地标建筑来统领城市天际线。原则上临湖泊等自然水面、绿地、广场、山体等开敞空间以及重要道路、文保单位、历史建筑的建筑单体应按前低后高原则控制建筑高度,其中一线建筑高度原则上应少于建筑退让开敞空间和保护建筑的距离,并严格控制建筑物的面宽,形成“前低后高,错落有致”的丰富空间层次。
这意味着,未来珠江两岸“一线江景”地块不能再出现超高建筑、对后排建筑形成遮挡;也不能再出现“屏风式”建筑,遮挡江风。
指引将珠江滨水建筑分为超高层地标性建筑、主要高层建筑、肌理建筑和低层标志性建筑等4种,它们共同构成风格多样、富有层次的滨水天际线,并结合夜景照明,丰富人们对城市天际线的感知和体验,推动城市天际线控制的规范化,形成可持续的天际线规划设计。
亮点二 鼓励首层设置零售等功能削减商务大堂私密空间
建筑应该是为人服务的,一个富有活力的街区,公共空间的质量尤为重要。指引中也提出,要构筑整体而富有活力的城市街景,注重良好公共环境的营造。
首先,适度开放首层人性化公共空间。目前,珠江新城等商务区里的高楼大厦,部分给人“冷冰冰”之感,要进入非常困难。为此,指引中提出,鼓励办公商务区建筑在首层设置零售、大厅、餐饮、康体设施等活跃的功能,代替或削减大型的商务大堂等私密性功能空间,以提升行人公共空间体验。
其次,提高公共空间覆盖率,增加城市公共空间的可达性、舒适性、开放性和连通性。依托一江两岸,建设高品质的滨水空间。提升公共空间的绿化品质,植物配置体现四季景观变化,保持空间通透,突出岭南风格,传承骑楼、岭南园林等适应气候、地理环境的建筑形式与空间组织方式。根据广州的气候条件,推广绿荫廊道和绿荫广场设计。同时也要贯彻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城市公共开放空间铺地应采用耐久、绿色、可回收材料,因地制宜设置下沉式绿地、植草沟、雨水花园等,雨水收集设施与景观一体化设计,以缓解城市热岛效应。
亮点三 推广小转弯半径道路避免兴建单独式步行连廊
步行空间、慢行系统在市民生活中占据的位置日益重要。为此,指引也提出,广州要构建安全舒适、通达的步行系统。首先,要提升市民的步行体验,因地制宜推广街区制和窄马路、密路网设计,提升行人过街的步行体验以及城市交通的安全性。城市次要道路及支路推行小转弯半径道路设计,通过紧凑的设计既保证城市车行交通的微循环,缩短人行过街的距离,提高人行的安全感和舒适度。
步行连廊和天桥等应结合人流量大的设施或建筑设置,除跨越快速路或城市主干道外,尽量避免兴建单独式的过街天桥或步行连廊。鼓励将街区内步行空间连续化和对公众24小时开放,形成整体、宜人和便捷的步行系统,以缓解城市的交通压力。属于公共开放空间的步行连廊和天桥可不计入容积率和建筑密度。
天桥或步行连廊立面尽量通透,材料与色彩的选择应考虑绿化和景观效果,与所处建筑与空间协调,并通过景观化细节设计消除桥底城市灰色空间。
亮点四 建筑不宜采用镜面反射玻璃应审慎采用黑、暗红等材料
对于建筑物的外观和颜色,指引也有不少详细的规定,避免广州出现“奇奇怪怪”的建筑。
指引中提出,要注重建筑与城市地域环境的融合。城市建筑不宜采用镜面反射玻璃或抛光金属板等材料,鼓励在建筑退台或建筑裙楼顶部等设置屋顶绿化。建筑整体色彩宜在整体中有变化,避免大范围过于单一的色彩设计。建筑主色调可参考本土天然建筑材料的色彩,对于采用黑色、暗红色、暗灰色等暗色调材料作为建筑主色调的建筑方案应审慎,并注重与周边环境协调。
充分考虑亚热带气候环境的建筑通风、遮阳效果,采用绿色低碳的设计技术和策略,优先选用本土、环保、可再生循环和再利用的建筑材料,合理设置立体绿化,改善人居环境与微气候。
同时,严格导控招牌广告牌设置。政府机构、学校、指定的风景名胜区、重要文物古迹、纪念碑或地标建筑场地、主要城市街道或风景街区沿线、高快速路两侧及入口、人行天桥外立面不得随意设置广告标识。严控珠江两岸一线滨江建筑设置招牌广告牌,形成精致的滨江城市景观。(记者 刘怀宇 通讯员 穗国规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