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家鑫事件真实的起因及经过
奇人异事 2022-01-06 08:53奇人奇事www.qiwenkd.com
11年前西安一位名叫药某的小伙,开车时不慎将一位女子张某撞倒,结果药某不但没有想着将其送往医院,而是掏出了一把刀,也正是这一把刀,将药某送上了死刑。然而药某在被执行执行的时候,年仅22岁。
事情发生在2010年10月20日晚上11点,这一天一位名叫张某的女子正骑着一辆小二轮回家,不料被一辆小轿车撞了个满面怀,当时事情发生在校园区,晚上也正好没什么人路过,车上的药某下车看着挣扎的张某,顿时有些不知所措。
就在两人四目相对的时候,药某立马注意到张某正在盯着自己的车牌号,这下药某顿时慌了,掏出车上的水果刀,连续将张某捅了八刀。
药某在行凶期间,张某还求饶过,说自己还是一位妈妈,但最后悲剧还是发生了,还没等救护车到来,张某便是已经没有了生命迹象。
但也许是冥冥之中自有天意,药某在逃逸之后,也许是太过于紧张,又将一对行人撞倒,这下他可没胆再去捅人了,于是打算弃车逃跑,但没过一会儿便是被群众抓获。
2010年10月22日的时候,药某正式被警方抓获,本来一开始他并没有承认自己持刀杀害张某的事,但随着专案组的调查,以及药某车上张某的血迹,药某才承认了自己杀人的事实。
很显然,直到这一刻之前,药某都还想着如何逃脱法律的制裁。
值得一说的是,当民警赶到现场的时候,无力地表示:张某并不是因车祸而死,而是遭人祸而死。
凶手药某是什么人呢?其实他也就是一位普通的大学生,案发时还是一位西安音乐学院的在读大学生,相信大家也留意到了,在大学中,而且还是2010年,能过开上车的大学生足以证明药某的家境不会差,然而事实也证明,药某的父亲的身份确实不小,还享有军人待遇。
在药某的庭审中还有一个这样的细节,其父药庆卫本来想掏出自己所有积蓄给受害人家属,希望得到对方的原谅,但张某家属强硬表示自己不需要赔偿,坚持表示一定要药某死刑。
而药某在审讯中也表示当时他看张某打扮像个农村人,他害怕农村人会纠缠自己父母,但后来的事大家也看到了,张某家属并没有过多纠缠,但求药某一死。
还记得,当时药某这番话,在网上也激起了相当大的民愤。
药某案最终在2011年4月22日在西安终审判决,最终以故意杀人罪判决死刑,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人也许会疑惑,为什么药某案直到现在都还有如此大的讨论度呢?这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此案的恶劣影响。
首先我们可以从药某这起案件来看,这起案件并不复杂,简单到寥寥几句就将将其盘清楚,但我们可以逆推一下,但凡药某及时送张某去医院,恐怕都没有后面这些事,充其量也就是药家赔点钱,最起码来说药某肯定不会沦落到死刑了。
但这个案子很微妙的一点在于,撞人跟杀人,都不是一定会判死刑的存在,但两者叠加在一起,这起案件的严重性以及恶劣性质都可以说是呈直线上升。这也是在告诉大家:坚持法律的意义就是在引导大家让正确的方向走,只要大家坚持了正义,法律都会不留余力地站在你那边。
说得直白一点,药某即便是在被抓之后,对于受害者家属还一口一个农村人,这无疑又是在受害者家属上撒了一把盐。
也可以这么说,药某会被判死刑,也是给对法律抱有侥幸心理的人警示,因为在生活当中,我们或多或少都听过一些,借着法律的模糊地区逃脱的人,因此药某案的最终审判,才是给予社会的一场正能量反馈。
我们也可以罗列一下药某的自取灭亡之路:第一,本来意外撞人事故,只要是赔钱,几乎是不会涉及法律责任。第二,再极端一点,哪怕是药某撞人之后逃逸,也不会被判死刑。(从客观结果上分析来看),第三,药某捅了张某,还是一连捅了八刀,这无疑是药某自己将自己罪行加深的最直接证据。
回到最初那个观点,药某这起案件的恶劣影响着实是深远的存在,法律始终都是坚持正向效应的存在,对于每一位受害公民负责,才是其存在的根本。
事情发生在2010年10月20日晚上11点,这一天一位名叫张某的女子正骑着一辆小二轮回家,不料被一辆小轿车撞了个满面怀,当时事情发生在校园区,晚上也正好没什么人路过,车上的药某下车看着挣扎的张某,顿时有些不知所措。
就在两人四目相对的时候,药某立马注意到张某正在盯着自己的车牌号,这下药某顿时慌了,掏出车上的水果刀,连续将张某捅了八刀。
药某在行凶期间,张某还求饶过,说自己还是一位妈妈,但最后悲剧还是发生了,还没等救护车到来,张某便是已经没有了生命迹象。
但也许是冥冥之中自有天意,药某在逃逸之后,也许是太过于紧张,又将一对行人撞倒,这下他可没胆再去捅人了,于是打算弃车逃跑,但没过一会儿便是被群众抓获。
2010年10月22日的时候,药某正式被警方抓获,本来一开始他并没有承认自己持刀杀害张某的事,但随着专案组的调查,以及药某车上张某的血迹,药某才承认了自己杀人的事实。
很显然,直到这一刻之前,药某都还想着如何逃脱法律的制裁。
值得一说的是,当民警赶到现场的时候,无力地表示:张某并不是因车祸而死,而是遭人祸而死。
凶手药某是什么人呢?其实他也就是一位普通的大学生,案发时还是一位西安音乐学院的在读大学生,相信大家也留意到了,在大学中,而且还是2010年,能过开上车的大学生足以证明药某的家境不会差,然而事实也证明,药某的父亲的身份确实不小,还享有军人待遇。
在药某的庭审中还有一个这样的细节,其父药庆卫本来想掏出自己所有积蓄给受害人家属,希望得到对方的原谅,但张某家属强硬表示自己不需要赔偿,坚持表示一定要药某死刑。
而药某在审讯中也表示当时他看张某打扮像个农村人,他害怕农村人会纠缠自己父母,但后来的事大家也看到了,张某家属并没有过多纠缠,但求药某一死。
还记得,当时药某这番话,在网上也激起了相当大的民愤。
药某案最终在2011年4月22日在西安终审判决,最终以故意杀人罪判决死刑,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人也许会疑惑,为什么药某案直到现在都还有如此大的讨论度呢?这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此案的恶劣影响。
首先我们可以从药某这起案件来看,这起案件并不复杂,简单到寥寥几句就将将其盘清楚,但我们可以逆推一下,但凡药某及时送张某去医院,恐怕都没有后面这些事,充其量也就是药家赔点钱,最起码来说药某肯定不会沦落到死刑了。
但这个案子很微妙的一点在于,撞人跟杀人,都不是一定会判死刑的存在,但两者叠加在一起,这起案件的严重性以及恶劣性质都可以说是呈直线上升。这也是在告诉大家:坚持法律的意义就是在引导大家让正确的方向走,只要大家坚持了正义,法律都会不留余力地站在你那边。
说得直白一点,药某即便是在被抓之后,对于受害者家属还一口一个农村人,这无疑又是在受害者家属上撒了一把盐。
也可以这么说,药某会被判死刑,也是给对法律抱有侥幸心理的人警示,因为在生活当中,我们或多或少都听过一些,借着法律的模糊地区逃脱的人,因此药某案的最终审判,才是给予社会的一场正能量反馈。
我们也可以罗列一下药某的自取灭亡之路:第一,本来意外撞人事故,只要是赔钱,几乎是不会涉及法律责任。第二,再极端一点,哪怕是药某撞人之后逃逸,也不会被判死刑。(从客观结果上分析来看),第三,药某捅了张某,还是一连捅了八刀,这无疑是药某自己将自己罪行加深的最直接证据。
回到最初那个观点,药某这起案件的恶劣影响着实是深远的存在,法律始终都是坚持正向效应的存在,对于每一位受害公民负责,才是其存在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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