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子韬工作室回应SM:事实不符 混淆视听
新闻热点 2016-01-06 17:06奇闻怪事www.qiwenkd.com
1月5日下午,SM发布声明称“SM公司于2015年10月13日以黄子韬[微博]为被告提起的‘请求偿还垫付款诉讼’已被中国山东省青岛市级人民法院做出判决,判令违反偿还义务的黄子韬向SM公司偿还SM公司已支付的垫付款及逾期利息”。
随后,黄子韬工作室也发布声明,认为SM公司声明中有与事实极其不符的信息,故意混肴视听,且故意提出诉讼。声明全文如下:
声 明
2016年1月5,S.M.ENTERTAINMENT Co.,Ltd。(以下简称“SM公司”)通过媒体渠道发布声明,声称“SM公司于2015年10月13日以黄子韬为被告提起的‘请求偿还垫付款诉讼’已被中国山东省青岛市级人民法院做出判决,判令违反偿还义务的黄子韬向SM公司偿还SM公司已支付的垫付款及逾期利息”。
且故意提出诉讼。为澄清事实,维护黄子韬的名誉,黄子韬工作室特此声明如下:
首先,2015年4月份,黄子韬尚未与SM公司正式解约,双方一直处于谈判沟通期间,且黄子韬并未擅自脱离SM公司及EXO团体,SM公司向黄子韬支付垫付款实属自愿行为。
其次,SM公司蓄意混淆视听,声称“黄子韬在明确知晓我公司银行账户的情况下,并未在指定期限内偿还垫付”此为不实信息。黄子韬自始至终都保持着契约精神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曾委托代理人多次向SM公司索要其银行账户,以确保按时偿还垫付款履行偿还义务,并没有违约和违反协议等行为,反而SM公司从未给出任何准确答复,也并未向黄子韬代理人提供其确切的人民币汇款银行账户。SM公司的此番举措有故意拖延时间的行为存在,并意图通过以“逾期偿还”为由向黄子韬提出诉讼。
最后,SM公司在声明中故意夸大其词,将偿还垫付款的诉讼小题大做再次上升至毁损中韩两国文化交流层面,并试图以道德批判的方式引导恶劣舆论。
为避免SM公司发布的不实信息混肴视听,黄子韬工作室决定将相关证据信息曝光澄清事实。对于此后有任何机构的声明或报道涉及侵犯黄子韬的名誉权,我方将委托律师采取法律手段维护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