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兴“11·18”火灾 8名伤者已有6名出院
经北京市公安、卫生部门工作,大兴“11·18”火灾起火地点和遇难者死因已确定,起火部位系起火建筑地下一层冷库,遇难者死因均系一氧化碳中毒。截至昨日,8名伤者已有6名平安出院。
11月18日晚,大兴区新建二村新康东路8号发生火灾,导致19人遇难,8人受伤。火灾发生后,市公安消防、刑侦部门会同属地公安分局立即成立联合调查组,并组织了刑事技术及火调专家参加调查。经调查勘验,起火建筑地下一层,地上两层,局部三层。地上建筑物存在大量烟熏痕迹,无过火痕迹。目前已确定起火部位系地下一层冷库。经法医检验,19名死者的死因均系火灾引起的一氧化碳中毒。
经调查,樊某某2002年开始在该地块建房,首先建设地下一层;2003年以地下室为基础建造“回”字形地上二层楼房,2006年将“回”字形楼房天井建成三层楼房,总建筑面积约20000平方米。2016年3月,樊在起火建筑地下一层开始建设冷库,近期冷库正处于设备调试阶段。经查,冷库照明电路铺设、动力线路铺设、设备安装调试、保温工程施工的人员均无相关专业资质,上述人员现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目前,公安机关正在对起火原因进行调查。
据北京市卫生部门消息,截至昨日,大兴“11·18”火灾中6名伤者分别从北京朝阳医院、积水潭医院、北京儿童医院平安出院。其中,女性伤者许某19日凌晨3时因“烟雾吸入”由大兴区人民医院急诊转入北京朝阳医院重症监护病房,诊断为呼吸道灼伤。经过治疗,20日由多专业专家会诊达到出院标准,于21日傍晚平安出院。男性伤者刘某,火灾后因“烟雾吸入、咽部不适”由19日凌晨4时从北京急救中心送入北京积水潭医院治疗。21日经专家会诊达到出院标准,于22日上午平安出院。
火灾发生后,市纪委市监委与大兴区纪委区监委于11月19日组建联合调查组,派出5个外查组,到有关部门取证。协调公安机关,就违法建设存在的原因,对有关单位和部门的监管责任和履职情况进行调查。(记者 高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