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史上盗墓者所遭受的八大报应
此即《易·坤·文言》(“上经”第二卦)里所称,“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以此规劝盗墓者“回头”,不再做伤天害理逆人伦之事。报应,应该是古代民间对盗墓者最为厉害的惩罚方式。
盗墓者遭受的报应现象一:患上恶疾
“好发冢”广川王左足生疮
在中国古代盗墓传说中,这样的报应与“死复生”、“僵尸”一样,在民间广泛流传。而“报应”存在的主观条件,则是古人意识鬼神概念。
刘义庆所着的《世说新语》里有一个故事,晋朝有个会看风水的人看过羊祜家的墓地后说:“以后能够出受命于天的君主。”羊祜步害怕让皇帝知道了,遭灭门之灾,就让人掘断祖坟地脉,自坏风水。见此情况,风水先生又称,“墓地的地势虽然被破坏了,还是要出摔断胳膊的三公。”不久,羊祜就坠马摔折了胳膊,后来果然官至三公的高位。这件事里,报应与因果相连,虽然故事不足信,但说明古人是存在报应意识的。
《搜神记》(卷15)里记录了一个广川王盗墓故事:“汉广川王好发冢。发栾书冢,其棺柩盟器,悉毁烂无余;唯有一白狐,见人惊走;左右逐之,不得,戟伤其左足。是夕,王梦一丈夫,须眉尽白,来谓王曰:‘何故伤吾左足?’乃以杖叩王左足。王觉,肿痛,即生疮,至死不差。”这个广川王叫刘去(亦称“刘去疾”),为汉武帝刘彻之兄刘越的孙子。刘去盗墓时将墓中跑出的一白狐狸左足弄伤了,结果当晚回家就觉得自己的左脚不对劲,红肿了起来,生了烂疮,结果终生不愈。
刘去“好聚无赖少年,游猎毕弋无度,国内冢藏,一皆发掘。”盗墓后患上了烂疮之恶疾,合了民间的所谓“报应”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