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渚文化城市之光 光耀华夏(图)
良渚文化距今5000—4000年的良渚文化与东北红山文化并驾齐驱,使中国新石器时代玉器发展到最高峰。良渚文化于1936年发现于浙江余杭良渚镇(现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良渚镇),1959年正式命名,良渚文化是我国长江下游太湖流域一支重要的古文明。因发现于浙江余杭良渚镇而得名,距今约5250~4150年,在1936年被发现,经半个多世纪的考古调查和发掘,初步查明遗址分布于太湖地区。在杭州市余杭区良渚、安溪、瓶窑三个镇地域内,分布着以莫角山遗址为核心的50余处良渚文化遗址,有村落、墓地、祭坛等各种遗存,内涵丰富,范围广阔,遗址密集。良渚文化的陶器,以夹细砂的灰黑陶和泥质灰胎黑皮陶为主。琮、璧一类玉器数量之多和工艺之精,为同时代其他文化所未见。石器磨制精致,新出现三角形犁形器、斜柄刀、“耘田器”、半月形刀、镰和阶形有段锛等器形。良渚文化以夹细砂的灰黑陶和泥质次胎黑土陶为主要特征,大量玉器出土也是其重要特征之一。
在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基础上,良渚文化时期的社会制度发生了激烈的变革,社会已经分化成不同的等级阶层,这在墓葬遗存中表现得尤为突出。在浙江的反山、瑶山、汇观山等等贵族墓地,大都建有人工堆筑的大型墓台,贵族墓大都具有宽大的墓穴、精致的葬具,特别是随葬有一大批制作精美的玉礼器。与其相对的则是如徐步桥、千金角、平邱墩、吴家埠、庙前等遗址所见到的小型平民墓葬,它们不具有专门的营建墓地,只是散落在居住址的周围,墓穴狭小,随葬的只是简陋的陶器及小件的装饰用玉饰件。可见,良渚社会已在激烈的冲突中显现出等级差别。
而这种差别中蕴含的财富聚敛,则是通过凌驾于氏族社会之上的某种社会权力来达到。大型墓台的营建工程量巨大,特别是象莫角山这样的非当时人们物质生活需要的大型基址,使得我们不得不十分钦佩良渚文化时期人们的营建能力。如此大规模的营建工程,需要一定的社会秩序来加以保证,否则是难以想象的。而建立这种社会秩序,又是与当时社会等级差别的产生有着密切的联系。可以说,在良渚文化时期,在氏族和部落里已经出现了具有很高权威的领袖人物,有着组织大量劳动力进行这类大规模营建工程的社会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