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断案高手,狄仁杰排名第三?谁是第一
在中国古代,地方长官往往肩负着多重责任,而能否能否断案,能否公正执法,是老百姓评价官员好坏的一个重要条件。正因为如此,在中国古代诞生了很多断案如神的官吏,其中的一些在中国民间的声望极高,千百年来被人们广为传诵,其中一位的断案手法传承至今,至今仍在沿用。
赵广汉:
《汉书》说:“广汉为人强力,天性慧于孝职。”他为官廉洁清明,威制豪强权贵,嫉恶如仇,以强有力的手腕治理地方治安,处置豪门权贵,深受百戴,同时,善于思考,非常讲究策略和方法,他的一些办案和惩恶计策独到而有效,深得百姓赞颂。
赵广汉身为京兆尹,清正廉明,威制豪强,由此得罪了皇亲贵戚。后来,赵广汉又因办案得罪了当朝丞相和司直,他们罗织罪名,诬陷赵广汉,最终使得赵广汉惨遭腰斩。临刑时,长安的无数百官员,自发聚集在皇家宫殿前,齐齐跪下,他们有的神情肃穆,有的低泣,有的则大哭,前来送别广汉,出现了万人集结为之送行的动人场面。其最终遭朝廷腰斩处死的结局,更为其不平凡的经历增添了一层迷离的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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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仁杰为官,正如老子所言“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为了拯救无辜,敢于拂逆君主之意,始终保持体恤百姓、不畏权势的本色,始终是居庙堂之上,以民为忧,后人称之为“唐室砥柱”;他在统治时期曾担任国家最高司法职务,判决积案、疑案,纠正冤案、错案、假案;他任掌管刑法的大理丞,到任一年,判决了大量的积压案件,涉及1.7万人,其中没有一人再上诉伸冤,其处事公正可见一斑,是我国历史上以廉洁勤政著称的清官。
狄仁杰的一生,可以说是宦海浮沉,狄仁杰每任一职,都心系民生,政绩卓著。在他身居宰相之位后,辅国安邦,可谓推动走向繁荣的重要功臣之一。一生上承、下的武则天时代,为国贡献卓著。
久视元年(700年),狄仁杰病故,朝野凄恸,武则天闻讯泣言之:“朝堂空也!”赠文昌右相,谥曰文惠;继位,追赠司空;即位之后又封之为梁国公(所以后世称其为:狄梁公)。狄仁杰墓地在今孟津老城西二公里的邙山脚下,梁周村。
今天很多人把狄仁杰当做“神探”,这有一定的民意基础。据史料载,他长期在政府司法部门工作,主持过很多案件的审理。此外,狄仁杰确实爱民如子,也得到老百姓极大的爱戴,是人们心中的青天大老爷。最后就是他性格刚强,不畏权贵,在“危机”面前既有智慧,又善于灵活应变。以上种种,都是“神探”的潜质。
狄仁杰具备的破案的天赋。敏锐细致的观察力、严谨科学的思考力、精巧缜密的推断力、超乎寻常的想象力、负责认真的态度。
徐有功:
徐有功是国子监博士徐文远的孙子,是唐代最著名的专司审案的官吏。青年时期举明经及第。历经蒲州司法参军、司刑(大理)寺丞、秋官(刑部)郎中、侍御史、司刑寺少卿等。长期在司法任上,是唐武则天时期与酷吏斗争的一面旗帜,也是历史上罕见的一位以死守法、执正的法官、清官。
时人论日:今有功断狱,天下无冤枉人。新有传。他死后武则天追赠他为大理寺卿。唐中宗登位后加赠他为越州都督(一品)头衔,并特下制书表彰:“节操贞敬,器怀亮直,徇古人之志业,实一代之贤良”和“卓然守法、虽死不移。无屈挠之心,有忠烈之议。”
由于徐有功前后执正大案六七百件,救活人命数以万计,因而难免得罪酷吏、奸臣,频遭弹劾、推审,但最终皆因找不出他贪赃或徇私枉法的证据,使他三次被控死罪,三次被赦,两次被罢官又两次复出,尽管如此,他仍持志不渝,不阿谀奉承,一心执法守正。也正因如此,使徐有功能成为历史上罕见的一位名留青史的专职‘法官',被当时人誉为‘自古无有'的好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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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官清廉,不拘节微而善谋大事,在地方以民为本,政绩卓著;寇准辅佐宋太宗、两朝,以刚毅清正之风垂范后世,以拯时救世之才报效国家,是一位洞察密机、善断大事的良相,为北宋著名政治家、彪炳青史的。
寇准因德才兼备,政绩突出,受到宋太宗赏识,22岁便升任成安知县。当时漳河不断,频繁,丁役、赋税日益繁重,蝗灾时有发生,地主豪绅对百姓敲诈勒索,民不聊生。他到任后,诉状如雪片飞来。寇准目睹现状,决定对多年积案尽快处理。
任知县期间,对属下衙役要求严格,不准他们横行乡里,搜刮民财,鱼肉百姓,严格按照朝廷的明文规定征收赋税和徭役。为了防止属下不法之徒巧立名目,额外增收,以饱私囊,他令人把县中应当纳税、服役者的姓名、住址等项,写在纸上,张贴在城门中,公布于众。老百姓见寇准执法公正,为政清廉,体察民情,爱民如子,都深受感动。凡是应该缴纳赋税者,无不如数按时送交,从不拖延时日。
公正廉洁、不畏权贵,给后人留下了许多脍炙人口的故事和传说。在,平民有冤无处申的时候,往往想到开封府。因此,这次让寇准权知开封府,既是对寇准的磨练,以期有更大的作为,更是对寇准的信任。寇准到任以后继续发扬自己的长处,捕盗抓贼,办案如神,公正廉明,被人誉为“寇青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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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身于官僚家庭。生于北宋咸平二年(999年)。天圣朝进士。累迁监察御史,建议练兵选将、充实边备。奉使契丹还,历任三司户部判官,京东、陕西、河北路转运使。入朝担任三司户部副使,请求朝廷准许解盐通商买卖。改知谏院,多次论劾权幸大臣。授龙图阁直学士、河北都转运使,移知瀛、扬诸州,再召入朝,历权知开封府、权御史中丞、三司使等职。
嘉祐六年(1061年),任枢密副使。后卒于位,谥号“孝肃”。包拯做官以断狱英明刚直而著称于世。知庐州时,执法不避亲党。在开封时,开官府正门,使讼者得以直至堂前自诉曲直,杜绝奸吏。立朝刚毅,贵戚、宦官为之敛手,京师有“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之语。后世则把他当作清官的化身——包青天。
包拯在开封府任职时,作出了新的规定:大开正门,凡是告状的,都可以进去直接见官,直接面陈案情,任何人不得阻拦刁难.不要以为这是一件小事.无论从有助于百冤上讲,还是从有助于审理案件上讲,这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改革。
这改革,在我国法律史上,既有一定地位和作用,又有进步意义。 包拯办案,有两个特点,一是不怕权势,二是为民申冤。两者结合起来,便是包公。 不怕权势,敢于顶风办事,在宋代不是容易的事。那错综复杂的关系,早巳用一根既得利益即特权的绳索,把官僚、贵族、豪绅、恶霸们联系在一起。要冲破这个已经编织好的、保护地主贵族利益的网络,谈何容易。但是,包拯迎难而上,以不怕身败名裂的勇气,使得“贵戚宦官为之敛手,闻者皆惮之”。 这里举一个突出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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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法医学家,中外法医界普遍认为正是宋慈于公元1235年开创了“法医鉴定学”,因此宋慈被尊为世界法医学鼻祖。宋慈所著《洗冤集录》是世界上最早的法医专著,在中国元、明、清三朝是刑、法官必读之书,先后被译成法、英、荷等多种文字。
宋慈一生二十余年的官宦生涯中,先后担任四次高级刑法官,后来进直宝谟阁奉使四路,也是“皆司臬事”。期间,宋慈在处理狱讼中,特别重视现场勘验。他对当时传世的尸伤检验著作加以综合、核定和提炼,并结合自己丰富的实践经验,完成了《洗冤集录》这部系统的法医学著作。
《洗冤录》(又称《洗冤集录》),是法官宋慈所著,是世界上第一部系统的法医学著作,它比国外最早由意大利人菲德里写的法医著作要早350多年。《洗冤集录》内容非常丰富,记述了人体解剖、检验尸体、勘察现场、鉴定死伤原因、自杀或谋杀的各种现象、各种毒物和急救、解毒方法等十分广泛的内容;它区别溺死、自缢与假自缢、自刑与杀伤、火死与假火死的方法,至今还在应用;它记载的洗尸法、人工呼吸法,迎日隔伞验伤以及银针验毒、明矾蛋白解砒霜中毒等都很合乎科学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