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征兵制?征兵制起源是什么时候?
征兵制,为在于一定条件下的国民,就必须有其从事军职的义务。该制度与为相对用词。
古代,以农业为主的国家或族群,从军常为被迫性或半被迫性的选择,而在一定条件下,国民有其从事军职的必要与义务者,其制度为征兵制。
近现代征兵制的合法性与理论规模起始于法国大革命之后的民族国家(nation-state) 理念。该理念认为除了进行传统战争的必要性外,国家应该是民族的国家(nation's或national state),如此一来,只有征兵制才能达成公民军队(citizen army)、或国民军队(national army)的拥护。
征兵制起源
中国历史上,征兵制实施与否常为国家是否强盛的指标。、西汉的征兵制与改良后的都被视为该朝代强盛的主因。另外,或或清末等朝代的募兵制,也被视为该阶段国力不振的原因。
不过此看法,随人口增加与军事科技进步后,已不合时宜。今主要国家,除少数如瑞士、韩国、以色列、土耳其、新加坡 等国家实施征兵制外,多已实施募兵制。美国虽原则上仍保留征兵的权利(在战前由国会通过征兵法案),但自1970年越南战争结束后,就不再实施过。
统一六国以后,规定17岁——60岁的男子无论贵贱,都必须服兵役两年,守卫京师一年称“正卒”,守卫边防一年称“戍卒”,西汉初年,规定年满20岁的男要在官府登记,从23岁起服兵役两年,一年在本郡服役,学习骑射,称“正卒”。一年守卫京师或者戍边,称“卫士”“戍卒”
我国征兵制度
在我国,征兵是加强部队建设、保卫社会主义祖国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和各级军事领导指挥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它直接关系到部队现代化建设和战斗力的提高。征兵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组织领导、兵役登记、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审定新兵、交接新兵、运输新兵、检疫和退兵、经费开支、奖惩等内容。
在白崇禧口述自传有写“征兵制度为现代国家国防所必须,也是促进全国皆兵之优良制度。中国古代所谓文武合一,兵民不分,以六艺教学即礼、乐、射、御、书、数,六艺中的射、御便是对学生讲求军事训练。征兵制度之优点乃在于平时国家勿需负担巨额之军备,战时全国皆是兵源。现代之科学战争,因为武器厉害,兵不只要多,还更要精,如果要达成这项目的,便只有实行征兵制度。我国至,因重文轻武,中央集权,内重外轻,解除了边疆将领的兵权,而且废除了征兵制度,以致金兵入侵,不能抵抗,可见征兵制对国防之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