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开国政策后日本社会有什么变化?分别是哪些方面
安政期幕藩的改革
幕府在培理叩关前后,为应付外国侵略,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弘化元年(公元1844年),备后国福山藩主阿部正弘,担任了首席老中。他笼络各藩上层,组成一个以强藩改革派藩主和武士为主的幕政核心,联合萨摩藩主岛津齐彬、水户藩主德川齐昭、福井藩主松平庆永等进行改革。他注意鸦片战争前后的国际形势,密令外交人员以最大容忍对待培理,并放松幕府独裁制。破例将对外重大问题征询皇室和诸侯;起用少壮有才学的永井尚志等。为增征年贡,整顿地方统治机构,公元1842年实行代官大调动,刷新人事,为使代官熟悉任地风土民情,规定任期不满10年不调动。积极开发新田,实行农民归田政策。安政2年(公元1855年),设讲武所、海军传习所,雇用荷人教官,引进西方军事技术,充实海防,解除造船之禁,大兴海军。更从各藩招集兰学者,翻译西书,创办洋学所(后改称“藩书调所”)。吸收西洋文化,奖励近代工业。抑制物价上涨,解散同业公会。此外还肃正纲纪,厉行节约,确定出版检查制度,取缔淫秽文艺和书籍。
西南诸藩(长州、萨摩、土佐、肥前等)吸取天保改革经验教训,认清幕府衰弱无能,各9,筹谋富强。它们首先在经济上摆脱幕府统制,自力更生,从依靠三部的经济构造转变为独立自主的藩领经济。其次通过军制改革,实现藩军的近代化,树立“雄藩”的地位。长州藩改革派通过扶植豪农村吏层,掌握农民的商品生产,发展市场经济;改革军制,征募农民,采取新式炮术;破除身分限制,选拔人才,在“举藩一致”的口号下大力加强藩的实力。萨摩藩以军事工业为中心,发展藩营企业和对外贸易。农业虽仍由乡士维持落后剥削方式,但由于它地处日本南端,接触外国资本最早,利于工商改革。土佐藩的政策接近长州藩,如奖励农民商品生产,改特权商人专卖为征税,实行重商主义,统制藩内外贸易,排除门阀;提拔人才,建立民兵,设铸炮厂、造船所,改革军备,力谋富强。肥前藩的政策接近萨摩藩,军事性和农奴制性较强。
安政年间幕藩改革总的特点是应付封建危机和外压,继续在幕府和自领内巩固领主土地所有制和小农经济;采重商主义政策,自上而下地适应商品经济发展趋势;加紧军事改革。处在后进中间地带的西南诸藩,由于外压,不待条件成熟就通过改革,加强政治势力。
“安政条约”
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在迫使日本签订“亲善”条约后,接着便要求缔结通商条约。安政3年(公元1856年)9月,美总领事哈里斯(T.Harris)到下田设领事馆,幕府拒绝。当时中国正遭受第二次鸦片战争英、法新的侵略,哈里斯乘机威吓幕府:英、法将乘胜来日,不如及早与美订商约。如英、法提出过高条件,美即可出出面调停。幕府只得于公元1857年5月26日在下田和美国订立了第二个条约,规定长崎开港,美人享受领事裁判权和在开港地久居权等——《日美约定》。此后,哈里斯更胁迫幕府缔结正式商约,安政5年(公元1858年)6月19日,终于签订了《日美修好通商条约》14条。条约规定:1、开神奈川(横浜)、长崎、兵库(神户)、新泻、函馆五港,江户、大坂二地通商;2、承认开港地美国人居住权和公使领事驻在权;3、承认美国领事裁判权;4、通商自由;5、关税由两国协商决定。
接着,幕府又与荷、俄、英、法依次签订了同样的通商条约,总称为‘安政五国条约”。从此,日本结束了200余年的锁国政治。
“安政条约”在“亲善”、“友好”的名义下把日本置于半殖民地的地位。
首先,它使西方列强对日本的殖民掠夺合法化。幕末日本基本上还是落后的封建小国,欧美资本主义国家以赤裸裸的武力强迫日本开国,把日本变成其市场和原料供给地。正如培理供认的那样:“要使弱小的半开化的日本人实行通商贸易,和平的方式不行,就必须使用武力”。从此,欧美国家对殖民地一贯实施的经济掠夺和政治枷锁便紧紧加于日本人民头上。
第二,日本被迫承认西方国家在日本享有领事裁判权。居留在日本的外国人可以不服从日本的法律,不受日本法庭的审判。日本丧失了国家对外侨的司法权。 第三,日本被迫接受协定关税制。各约附则中规定日本的关税率必须同缔约国协商制定。日本出口税按照欧美列强同中国缔结的《天津条约》,值百抽五征税,进口税则规定为无税、二成、三成五分等最低的关税率,使日本失去了保护本国工商业的关税自主权。
第四,日本被迫给予欧美资本主义国家以最惠国待遇。只要有一个国家在日本享有某种权益,其他资本主义国家便可同样享受。因此,最惠国待遇成了欧美资本主义国家共同鱼肉日本的工具。
第五,日本还被迫允许欧美国家在日本设置“居留地”(租界),外国人在居留地内享有永久租地权和自治权。这种租借权同领事裁判权结合起来,实际就是使租界成了日本的“国中之国”,欧美列强在日本领土上的战略据点。
第六,“安政条约”没有中止日期,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强加给本的各项压迫和取之于日本的权益没有时间限制。日本认为需改时,须提前一年告知缔约国,对方同意,才能“协商”修改。结果明治政府虽然进行多次改约谈判,但这些不平等条约仍束缚日本达四十年之久。
这就是“安政条约”强加给日本的绳索,其结果同1840年“鸦片战争”后中国所处的半殖民地状况没有什么本质区别,只是程度上有所不同罢了。
“安政大狱”
就在“安政条约”签订的时候,幕府中以德川齐昭、松平庆永、岛津齐彬为盟主的改革派强藩诸侯武士和以彦根藩主井伊直弼(公元1815年—公元1860年)为首的专制保守派诸侯武士(德川家臣、大名)间的斗争,围绕将军继承问题日趋尖锐化。由于将军家定病弱无子,改革派推选前水户藩主德川齐昭之子庆喜(公元1837不—公元1913年)为继承人。保守派则拥立纪伊藩主德川家茂。改革派利用外交问题鼓吹攘夷锁国论,攻击幕府当权保守派的妥协无能。公元1857年阿部正弘死,堀田正睦对缔结条约不敢负全责,于公元1858年1月进京奏请天皇批准。但皇室倾向改革派,掘田没有得到救许而归。4月,保守派为维护幕府独裁,由井伊直弼出任大老,不顾皇室和各藩主的意志,推举德川家茂为将军。6月,幕府断然批准了《日美修好通商条约》。于是改革派大愤,齐昭和德川庆胜、庆喜、松平庆永指斥直弼不待天皇允诺擅自签约是违赦。直弼答复:如与英、法开战,必蹈覆辙。朝廷了解这种详情后,自会体谅允许签订,否认有违犯之罪。7月直弼乘将军家定病危,逼他下令对齐昭、庆胜、庆永及庆喜,作了严厉处分。10月25日德川家茂正式为将军。
以外交和继嗣问题为转机,天皇地位提高了。幕藩对立两派都派人到朝廷争取支持本派。各藩武士、浪人也聚集京都,要求朝廷抑制幕府的独断专行。但直弼一派坚决抗拒皇室利于改革派的措施,诬告齐昭为私利拥立庆喜,密通外夷,阴谋内乱。老中间部速胜借口“公卿惑上”,于安政5年至6年(公元1858年—公元1859年),对改革派公卿、家臣及在京都的武士浪人实行大镇压,捕40余人,押送江户。同时在江户及其他地方也搜捕多人。审讯结果,于1859年8月判处志士桥本左内(松平庆永信赖的开明藩士)、吉田松阴(长州藩改革派领导者)、水户藩士茅根伊予之介、鹃饲吉左卫门及文学家赖三树三郎斩首罪,水户藩士鹃饲幸吉枭首示众,同藩藩士安岛带刀的切腹。其他皇室公卿、家臣、武士、儒者、藩士、处士等多人各处流放、徒刑。萨摩藩士西乡隆盛被逐,投水自杀末成,也被流放。知名浪士梅田云滨等死于狱中。朝廷方面,逼令公卿4人引咎辞退,并幽禁4人。改革派诸侯齐昭、庆驾、庆喜、山内丰信,幕府高官太田资始、堀田正睦、松乎忠固、间部拴胜、岩獭忠胜、川路圣漠等都被处禁闭、免取、削禄、左迁。此外连坐者百余人。由此保守派肃清了全部政敌。这一“安政大狱”是日本封建末期空前的恐怖专政。幕府迫害大批有为之士,加速了自己的崩溃。井伊直弼于第二年(万延元年,公元1860年)3月3日在樱田门被水户、萨摩两藩士刺死。11月,天皇下达大赦令,赦免了大狱中幸存的受难者。
开港后日本经济的恶化
根据安政条约,安政6年(公元1859年)7月1日开港。开港后,日本对外贸易迅速增长。公元1860年输出为470余万美元,输入为160余万美元。公元1867年,输出为1200余万美元,输入为2160余万美元。八年间输出入总值增加5倍多。生丝、茶、蚕种和棉花大量出口,造成价格上涨。以桐生地方生丝价格为例,开港后公元1859年10月价格较开港前平年的价格上涨了3倍。因生丝不足和价格上涨,以京都西阵为首的各地丝织业已难维持营业。为此,西阵织工曾在公元1859年底2次暴动。输出品价格飞涨,也影响了一般物价。米价从公元1857年起就开始上涨,以肥后米为例,公元1856年每石为80.5勿,公元1857年为107.5勿,公元1858年为133勿,公元1864年为229勿,公元1865更猛涨至473勿。日本金银比价为1:5,而国际比价为1:15,黄金价格低于国际牌价。西方商人和各国使馆人员利用差额,以墨西哥银元套购日本黄金,攫取巨利。黄金外流,钱价下跌,也促使米、麦、盐等生活必需品涨价,造成农民、城市贫民和下级武士生活愈加困难。
输入品,以棉、毛织品为主,廉价棉布大量进口,沉重打击国内棉布生产。公元1861年棉花生产额下降为开港前的5%,而输入的棉布已占国内消费量的31.7%。关东真冈(木历木县东南)的棉织品业,开港前年产棉布38万反,开港后即降为12万反,不少织工失业流离。
阶级关系的新变化
开港后,农民和城市贫民生活恶化,他们反封建的斗争规随之扩大,带有全民族的性质。农民起义次数剧增,公元1860年发生43起,公元1865年—公元1867年平均每年发生55.3起,这都超过了上一次农民运动高潮期——天保年间(公元1830年—公元1843年)每年平均发生32.5起义数目。农民起义的性质也从全体农民起义演变为“改革世道”起义。这是以农民为基础的反抗幕藩领主制、地主制、商业高利贷资本等剥削阶级的斗争。斗争方式已不再“越诉”,而采取直接行动,摧毁地主富商住宅,要求减免租赋,自由贩卖农产品。并烧毁“检地帐”,平分土地财产,从而具有比18世纪初更进一步否定领主制的革命倾向。城市贫民起义的次数也显著增加。公元1865年—公元1867年平均每年发16.6起,超过了天保年间每年7.2起的数目。城市贫民捣毁动,大部分是反对幕藩领主和商人囤积粮食投机涨价的“米骚动”(抢粮暴动)。
开港后物价高涨,使下级武士的生活更艰难。幕藩统治者非但不设法救济,反而继续用“半知”、“减知”的办法克扣禄米,致使他们“怨主如仇敌”。这些下级武士本属封建社会的特权阶级,但在幕末已经沦为日趋没落的阶层。他们有些人从事商业、手工业,当医生、作家,有的设塾授徒,不少人甚至脱离藩籍成为浪人,实际上是在向城市小资产阶级自由职业者转化;他们又是具有一定经济文化、西方科技和政治思想的知识分子,对新事物敏感,他们已不再向幕藩体制寻求出路,而不同程度地希望从政治社会制度的改革中求生机。自天保改革以来,在萨摩、长州、水户、土佐、肥前等藩,大部分下级武士游离在各派政治势力斗争中,一部分被吸收到藩政改革事业里来。开港后,他们与代表领主门阀的上级武士的矛盾和斗争更加剧了。
开港也刺激商品生产的发展。商品经济发达下产生的新社会阶层—新兴地主富农,有的经营经济作物的栽培,有的经营制丝工业,有的作行庄制包买主和从事运输业等。农村生产者也有兼作商人的,这些商人被称为豪农豪商。幕藩领主实施领内物产专卖,勾结特权商人,垄断运输和贸易,采取压抑商品生产者的政策,日益威胁豪农豪商的切身利益,因而后者具有反封建的意识。但豪农豪商中多有兼任村吏、依附封建制度进行剥削的,少数人还买得武士身分,或任官吏,所以他们又多少害怕革命,只要求在不根本改变封建制度的范围内,发展资本主义。
在内外矛盾日益加剧的形势下,萨、长、土、肥和水户等强藩大名与幕府矛盾加深了。这些大名要求参与幕政,反对幕府的专制,推动着尊王攘夷运动的高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