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内斯·勃拉姆斯的创作中有哪些重要作品?关于他的评价
勃拉姆斯是一位热爱民族文化,追求古典精神的作曲家。他在创作中力图维护德奥的传统,和同时代的作曲家相比,他在这方面表现得更积极更自觉。在创作中他追求内在的感情的深刻表现,反对浮华的表面效果,风格质朴、严峻,作品富有哲理性。
在勃拉姆斯的创作中,交响音乐占有重要地位,在这类作品中,结构的原则、调性的布局、主题发展的逻辑性、复调思维的深刻性以及宏伟的气势等,都明显地看到J·S·巴赫、L.van贝多芬对他的影响。在他的4首交响曲中,以第1和第4最为著名。他的c小调《第一交响曲》(1862~1876)不像多数作曲家那样带有尝试和模仿前人的性质,而是一部成熟之作。他从 1862年写出第1乐章到1876年最后完成,持续了14年之久。乐曲反映了德国统一前后的十多年中,勃拉姆斯对现实生活的感受从第1乐章的矛盾、挣扎,第2、3乐章的悲痛、幻想到终曲的欢呼、赞颂,显示了他探求理想、摆脱痛苦、走向光明的哲理信念。1885年完成的《第四交响曲》虽然气势宏大却缺乏乐 观战斗精神,特别是采用古老的帕萨卡里亚变奏的终曲乐章,流露出命运主宰一切的悲观情绪。除4首交响曲外,他写的两首钢琴协奏曲(1858、1881),特别是《D大调小提琴协奏曲》(1878),不论在思想和技巧方面,都是同类作品中的优秀者。
勃拉姆斯的钢琴作品从早期沿古典奏鸣曲、变奏曲原则到更多地写作特性钢琴小品如随想曲、间奏曲、狂想曲以及民间歌曲、舞曲等,可以看出浪漫主义思潮对勃拉姆斯的影响。这类作品集中体现了作者的艺术风格:深沉、典雅、富于技巧、手法细腻、形象丰富,有些是作者内心体验的独白,有些是生活情景的描绘。如作者自称是其“痛苦的摇篮曲”的《降E大调间奏曲》(1892)具有古老加沃特舞曲性质的《b小调随想曲》(1878)以及富有戏剧性的《b小调狂想曲》(1879)等,都是这类作品的优秀之作。这些特性钢琴小品是在F.舒伯特的瞬想曲、即兴曲,F.门德尔松的《无词歌》和R.舒曼钢琴套曲的传统上的继承和发展。勃拉姆斯还写了不少主题变奏钢琴曲,其中《匈牙利民歌主题变奏曲》(1853)《帕格尼尼主题变奏曲》(1862)、《海顿主题变奏曲》(1873)和《舒曼主题变奏曲》(1854)等最有名。他写的21首匈牙利舞曲(1852~1869),形象生动鲜明,真实地体现了匈牙利民族民间音乐的特点,在人民中广为流传。
勃拉姆斯的一生从未间断艺术歌曲的创作。除大型合唱外,数量最多并有影响的是抒情歌曲和民歌改编曲。它们直接继承了舒伯特和舒曼的艺术歌曲的传统,感情真挚朴实,声钢琴部分结合完美。有的纤细复杂,反映了19世纪下半叶德奥知识分子复杂而敏感的思绪,如《我的呻吟更形低微》(1886)、《我的爱情多青春》(1874)等,有的充满生活情趣和富有幽默感,如《徒然的小夜曲》(1878)、《铁匠》(1858)等。不少作品和德奥民间音乐有着内在联系,有浓厚的民族风格,如著名的《摇篮曲》(1868)就几乎被当作民歌传唱。在大型作品中,他为合唱、独唱和管弦乐队写的《德意志安魂曲》(1857~1868)是这类作品中最宏伟深沉的一部。此外《命运之歌》(1871)、《女低音狂想曲》(1869)等也占有一定地位。
勃拉姆斯从青年时代起就热爱民歌并记录整理,直到晚年。在L·van贝多芬之后像勃拉姆斯那样专心收集并研究改编民歌的作曲家是不多见的。他曾在一封信中说:“民歌──是我的理想。”他晚年最后完成的7册《德意志民歌集》(1894),是他对德奥民间音乐文化研究的重大贡献。
勃拉姆斯的创作和生活是与19世纪下半叶极其复杂矛盾的德奥现实相联系的,尽管时代和阶级给他的创作带来局限,但他仍能在这种情况下继承古典传统,汲取浪漫主义精华,写出有创造性的、有个性的、表达了强烈民族情感和爱国思想的优秀作品,并成为19世纪下半叶德国音乐文化中的一位杰出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