吏部尚书:中国古代官名,六部中吏部的最高级长官
吏部尚书,中国古代官名,六部中吏部的最高级长官,相当于今日的铨叙、人事部长,雅称大冢宰。掌管全国官吏的任免、考课、升降、调动、封勋等事务,是吏部的最高长官,为中央六部尚书之首。唐宋是正三品,是正二品,为从一品。通常称为天官、冢宰、太宰。吏部尚书相当于现在的中央组织部部长兼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人事部部长。
吏部尚书者,初置列曹尚书四人。其一曰常侍曹,主丞相御史公卿事。后汉初,光武改常侍曹为吏部曹,主选举齐祠事;后汉末改为选部曹;魏代又为吏部曹,专掌选职,右于诸曹尚书。至宋,置二吏部尚书,寻复省一人。沈约《宋书》云:初,晋世散骑常侍选望与侍中不异,其后职任材散,用人益轻,宋孝武欲重其选,待吏部尚书任重,遂分吏部置三人,以轻其任。蔡兴宗谓人曰:“选曹要重。”常侍闻谈,改之名而不以实。虽主意以为轻重,人心岂有变。自汉及魏,授此职者,或云吏部尚书,若授诸曹尚书,直云尚书。汉、魏、晋世,若授吏部者,即云以某为吏部尚书;若授他曹,云某为尚书。至晋、宋、齐已后,始云某授工部、、五兵、度支等尚书耳。故历代职官之书,皆别纪吏部尚书,不与诸曹同。
吏部 负责考核、任免四品以下官员
户部负责财政、国库、人口统计
礼部 负责贡举、祭祀、典礼
兵部 负责军事
刑部 负责司法、审计事务。具体审判另有负责。重大案件组织刑部、御史台、大理寺会审。谓三司审。
工部 负责工程建设
官署名。始置吏曹,改自尚书常侍曹,魏晋以后称吏部。隋唐五代列为尚书省六部之首。
吏部下设吏部司、司封司、司勋司、考功司,掌管天下文官的任免、考课、升降、勋封、调动等事务,前期主持考试,开元二十四年将主试权转礼部管辖。唐朝中期,尚书省职权为诸使职侵夺,本部对于官员的任免权力也日渐削弱。长官称吏部尚书,置吏部侍郎二人。一度曾改称司列、天官、文部,旋复旧。后代相沿不改。唯使职盛行,吏部职务为审官院、东西铨所掌,吏部尚书亦不治本部事。
《晋书.职官志》:“后汉光武改常侍曹为吏部曹,主选举祠祀事,灵帝以侍中梁鹄为选部尚书,于此始见曹名。及魏改选部为吏部,主选部事。”
《.百官志一》:“吏部。尚书一人,正三品;侍郎二人,正四品上;郎中二人,正五品上;员外郎二人,从六品上,掌文选、勋封、考课之政。以三铨之法官天下之材,以身、言、书、判、德行、才用、劳效较其优劣而定其留入,为之注拟。其属有四:一曰吏部,二曰司封,三曰司勋,四曰考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