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民国时期政府为何禁止学校春节放假?
《过年》
在《世纪评论》创刊号的第一页,是该刊发刊词,其中有这样的表述:“我们这个小小的刊物没有党派的背景,没有宣传的作用,本着独立不倚的精神,从事于现实问题的检讨。……自由主义,与其说它是一种主义,不如说它是一种态度,一种观点。这种态度的特点是广大的同情心,有接收新潮流的雅量,本着理智的指示,使政治经济能负起现代的使命。”
从这个创刊号的目录中,可以进一步看出该刊的基本立场和政治倾向。其中除了社论《中国需要忠实有力的在野党》之外,还有政治学家萧公权写的《制宪与行宪》,经济学家巫宝三写的《现行外汇政策必须改变》,社会学家吴景超写的《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都是关于国计民生的谠言宏论。此外还有两个专栏,一个是梁实秋的“雅舍小品”,另一个是李长之的“北平通讯”。当我翻到第一卷第六期的时候,才发现这篇题为《过年》的文章。据我所知,许多人都以“过年”为题写过文章,其中包括鲁迅、冰心和梁实秋等文化名人。相比之下,这篇文章的作者却是一位名不见经传的记者伊弁。如果说鲁迅等人的同名文章侧重于主观感受的话,那么这位记者的文章则是一种客观事实的记录:
这年头,世道既不安定,生活又很困难,一般小百姓和公教人员那(哪)里还有兴致,那(哪)里还有力量来“过年”。但是尽管社会上有不能过年的人,过年的积习至今还无法扫除。在若干年前,政府曾有皇皇文告废止旧历,不准过年。然而禁令自禁令,过年自过年。大都市的民众在“国历”一月一日虽然要虚应故事,在大门外挂起青天白日的国旗,在大门上贴一副变像(相)标语的春联,而大门以内却若无其事,照常生活。一到“农历”的腊月,小康之家从二十三日送灶起便忙碌起来,一直到正月十五夜元宵以后,才在筋疲力尽的情形下,结束了过年的变态生活。两两相形,冷暖顿见。
这里所谓“若干年前,政府曾有皇皇文告废止旧历,不准过年”云云,对于不大熟悉民国历史的读者来说,有点不知所云,所以有必要解释一下。
“新年”
1912年孙中山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时,曾宣布废除旧历改用国历(公历),并决定把公元1912年定为中华民国元年,把1月1日叫做“新年”。但是,因为民间仍然习惯于使用农历,仍然要把农历正月初一当做传统“新年”,所以袁世凯上台以后,便把农历正月初一即传统“新年”改称“春节”。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以后,又再次颁布命令,要求自1929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使用国历、废除农历。为了雷厉风行贯彻这一命令,政府还规定机关、学校、商店不得在春节期间擅自放假,否则就要对相关负责人实行严厉的制裁和处罚。
尽管政府企图用行政手段来制止民间过年,但是老百姓并不买账。因此就出现了文章中所谓“禁令自禁令,过年自过年”,以及大门内外“两两相形,冷暖顿见”的情景。